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溧56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溧560号
发布时间:2024-11-25 15:50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产证:165308、165308-1;土地证:溧国用(2015)第1182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苏(2020)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850号
陈永兰、陈才良、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依据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481执2152号之二、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481执2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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