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颁发首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不动产权证书
常州颁发首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不动产权证书
3月28日,遥观镇渔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取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在证书上,权利性质一栏写着“联营”二字。这是常州市首例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使用方案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为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联营”性质的不动产登记推广铺开提供了实践经验。
土地使用权常见类型为出让或租赁,此次办理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者身份,通过自主选择或市场化方式确定联营方,并以《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拿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不动产权证书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联营企业共同经营,也为后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造有利条件,是保障乡村产业项目落地、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措施。
为尽快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手中,经开区分中心主动靠前服务,一方面进一步优化登记系统,提前开展业务测试,确保系统顺畅,另一方面积极对接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申请登记相关手续,并联合经开区资规分局、市测绘院等部门,以信息共享的方式获取收件要件,合力推进,保障登记顺利完成。
核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不动产权证书关乎村集体切身利益,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下一步,分中心将对相关做法充分研究、整理归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板,同时不断总结优化,提升服务质效,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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