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01号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01号
本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用地需要。
2022-天1地块拟征收郑陆镇焦溪村、省岸村集体土地2.7845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本公告发布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配合调查。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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