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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经开区通闸路南侧、金湖路东侧地块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外,(必须符合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发改、环保备案)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5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22年9月6日下午4点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的次日上午9点前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9点至2022年9月8日上午8点止,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点,每轮倒计时4分钟。

  (一)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后,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蕞高50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座513室

  联系电线联 系 人:高先生、唐女士、王女士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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