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钱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财务总监施东月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钟寿生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构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构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为购买道明安防小微园工业厂房的所有购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在原来50,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追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追加部分由公司及道明科创实业共同为固定资产购建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固定资产构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共同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0)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2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0)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256,294.39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 号-存货》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政策。即:期末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库存商品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库存商品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库存商品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库存商品,按照库存商品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蕞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库存商品,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半年度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2,348,673.7元。
2021年半年度,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因芯片、面板行情影响致黑电类终端产品大幅涨价其消费乏力,导致本年盈利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0,633,442元。
本次信用减值主要原因系本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同时部分投标保证金以及项目保证金账龄调整,整体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2021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4,274,178.69元。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7,256,294.39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 37,256,294.39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02%,并相应减少公司的归属于股东的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线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客观公允的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及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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