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检院加强辖区知识产权保护
南报网讯(记者 徐宁) 4月25日,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南京铁检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陈某甲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江苏常州租赁厂房、购进设备后,组织安排周某某、赵某某等6人分别负责统筹销售、管理车间和仓库、对接加工厂,并由陈某乙等5人具体实施生产假冒宝马、奔驰、保时捷汽车配件,非法经营数额196万余元。
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陈某甲组织周某某等4人在南京对外销售从他人处购买的假冒宝马、奔驰汽车配件,销售金额238万余元。至案发时,被查获的尚未销售的假冒配件货值119万余元。
案件告破后,南京铁检院对陈某甲等14人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3月11日,法院对1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万元至3万元不等。该案是多起销售假冒汽车配件案件的源头性案件,制假窝点及相关代加工厂人员均被追诉判刑,有效维护汽配行业的法治营商环境。
自2013年10月南京铁检院被江苏省检察院指定集中管辖南京市秦淮区等5个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以来,该院共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22件1531人,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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